4月7日,国家档案局发布了《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4部分:档案整理服务》等12项行业标准,为档案外包服务、各类档案管理、档案馆建设等工作提供了参考。
其中就包括DA/T 92—2022《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档案日益成为信息记录、传输、交换、利用与共享的重要载体,也成为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电子文件具有可复制、易篡改和依赖设备系统读取等特性,实践中一般要求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其他重要价值的电子文件转换为纸质文件或者缩微胶卷同时归档,实行双套管理。
随着电子政务快速发展,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普遍应用,电子档案管理研究和实践不断深入,电子档案单套管理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推动电子文件仅以电子形式进行归档和管理,即单套管理已成为信息化条件下需要迫切解决的社会课题。
2020年6月20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提出“电子档案应当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等要求,为电子档案单套管理提供了原则要求和法律支撑。
《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立足电子档案管理研究成果和实践,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关于电子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结合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了实现电子档案单套管理的管理要求与技术要求,有助于解决我国电子档案管理面临的困境,切实推动电子档案单套管理步入正轨、有效运行,加快推进电子档案管理创新发展。
《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确立了电子档案单套管理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实现单套管理需要在制度建设、系统建设、资源建设与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达到的要求,提出了可行性评估的方式、方法。
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对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以及对本单位实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的可行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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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档案局官网